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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牡丹和谐使者评审结果公示
10人上榜,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作者: 李艳粉 来源: 牡丹晚报 发表时间: 2020-11-05 09:40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李艳粉) 11月4日,记者从牡丹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获悉,根据《牡丹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菏政办字〔2019〕49号)有关规定,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评审选拔等程序,牡丹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评选出首届牡丹和谐使者建议人选10名。

这10人分别是:杨晨(女,菏泽市牡丹区民政局)、张训涛(菏泽市定陶区冉堌中心敬老院)、刘喜凤(女,曹县春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刘艳芹(女,曹县心理咨询师协会)、吕斌(郓城县志愿者协会)、孙洪民(鄄城县民政局)、胡彦芝(女,东明县民政局)、张卫华(菏泽医专附属医院护养中心)、彭纯玲(女,菏泽市社会福利院)、刘英(女,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为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首届牡丹和谐使者评审结果自2020年11月4日-11月10日(五个工作日)公示。公众如有异议或需要反映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牡丹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反映。

牡丹和谐使者,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力出众、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经选拔认定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牡丹和谐使者重点从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专业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选拔。选拔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重点从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组织)、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选拔产生。

牡丹和谐使者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1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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